发生婚外生子只要具备法定赔偿情形的就可以赔偿,具体情形包括:
1、一方有重婚行为;
2、一方与他人同居行为;
3、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
4、一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过错方进行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