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罪的既遂。构成罪的三种行为方式的不同,其既遂与未遂的标准亦不同。就聚众和开设赌场而言,属行为犯。只要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实施聚众人进行的行为即构成既遂,至于被聚集的众人是否已经着手行为在所不问,本人参加与否也在所不问。对开设赌场的行为,只要行为人具有营利的目的进行开设赌场的时候,就构成罪的既遂,不要求已经进行了。但如果仅仅是单纯的准备设备,在赌场内也未同者接触,只能理解为开设赌场的预备行为。以为业的属常业犯,只存在构成犯罪与否的问题,也不存在犯罪未遂形态。
(2)罪的数罪形态。行为人犯有罪,同时又因犯有其他罪的,如因引起打架斗殴,致人重伤、死亡或者杀人的,应把罪同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联系起来,实行数罪并罚。同样,对于因输钱而进行诈骗、盗窃、抢劫、贪污、挪用等犯罪活动以及以这些犯罪活动非法所得作为赌资进行活动的,也应分别定罪量刑,实行数罪并罚。实践中,有的人认为这属于犯罪形态理论上的牵连犯,是不正确的,行为并非上述各种犯罪的牵连犯,其并不符合牵连犯的构成特征。违法界限参与的动机和目的罪的构成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出于直接故意,并具有获取钱财的目的。
一、一般几百万被关多少年
1、一般处罚: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从重处罚:
实施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1)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
(2)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的;
(3)组织未成年人参与,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的。
构成犯罪的行为具体包括三种:
(一)聚众,即为活动提供赌场、赌具,组织、招引他人参加,本人从中抽头渔利的行为。聚众时,行为人有的自己也参加,有的则本人不参加,但都属于聚众的情况;
(二)开设赌场,即以营利为目的,营业性地为提供场所、设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的行为;
(三)以为业,即以为常业,以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的行为。只要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上述聚众、开设赌场或者以为业的其中一种行为,就构成了犯罪。犯罪的,要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