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合同双方协商决定,以相关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为框架,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委托期间的责权利关系,特制订本合同。
第一章 委托服务的物业基本情况
名称:**大厦
地址:
建筑面积:*平方米
**大厦地上*层、地下*层。大厦配套设施功能有:空调系统,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综合布线系统,乘客电梯,大小会议室,技防监控系统及建行服务区等。
第二章 委托服务范围与内容
一、大厦的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
二、大厦的公共环境卫生保洁。
三、大厦的公共秩序维护。
四、负责大厦的导办、解说。
五、建立本大厦物业基础档案和日常运作档案管理工作。
六、完成合同条款外的由双方协商决定的其它有偿或无偿服务事项。
第三章 管理运作方式
一、双方约定本委托合同签订的有效期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对大厦每年服务费用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结算**万元,合同到期之日起十日内结算**万元。
以上费用含员工工资、社会保险、工装费用、器材费用、办公费、福利津贴、税金和利润。明细如下:
(一) 人员工资**万元。
其中:保洁员8名,解说、导办员5名,水电维修工2名,弱
电系统维护工1名,秩序维护人员11名。
以上合计27人,月工资**元,全年共**万元。
(二)其它费用**万元
1、社会保险:**万元32.5%=**万元
2、福利费:**万元2.5%=**万元
3、保安着装费:**人500元/人=**万元
4、保安器材及保洁工具费:**万元
5、物业公司利润:**万元4%=**万元
6、税金:(+++++)5.6%=**万元
二、乙方接受甲方监督,在甲方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甲方负责大厦设备设施日常维修换件费用和涉及外委专业保养和维修费用的支付(外委专业保养费用包括:电梯月度保养与年检保险、以及空调、消防、配电、技防等机组的年度计划性保养。外委专业维修:是指物业公司服务范围之外的需要委托外部专业公司进行维修的内容)。
第四章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审核批复由乙方递交的有关大楼物业管理建议性、整改维修、约定费用结算等书面材料。
二、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管理质量进行随时检查,并要求乙方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如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大楼共享部位设施或设备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并在合理时间内修复,如没有在合理时间内修复,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在物业费用结算时扣除,如整体管理水平明显下降,在限期整改还达不到明显效果的,直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三、甲方在合同生效后,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请复印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档案数据,并在双方终止合同时乙方交还给甲方,不得交给第三方。
四、按合同约定向乙方结算物业服务费用。
五、负责大楼电、水、电信、网络等费用以及制冷供暖材料能耗费用。
六、甲方视同需外委服务的各类经营性代办、商务、代购、大厦外墙清洁等业务,以同质同价为前提,乙方为优先选择方。
七、支付因甲方特殊需要由乙方进行加班加点而发生的费用。
八、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九、协调处理由乙方请求协助的物业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纠纷矛盾。
十、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相关的宣传教育和文化娱乐活动。
第五章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从大楼管理目标定位要求出发,制订本大厦物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考核制度,有效地开展各项管理服务工作。
二、负责本大厦委托合同责任内的日常管理服务应尽事务,积极做好甲方机动相关事务的配合工作。
三、有权依照相关法规、本合同范畴和大厦的有关规定,对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协调和处理。
四、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其它使用人的合理监督。
五、对本大厦的共享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如在本大楼管理中需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乙方按工作需要在本大厦设置物业管理处。
七、建立大厦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事项。
八、有义务配合甲方对保修期内的第三方施工质量监督和现场管理。
九、积极配合甲方开展人文宣传活动,以及各项人性化服务工作。
十、本合同终止时,须向甲方移交相关的大厦及甲方相关财产和物业管理档案数据。
十一、不承担对大厦工作人员和使用人的财产保管、人身保险义务。
第六章 违约责任
一、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管理目标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经济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二、如因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未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履行职责造成管理不善甚至发生重大失误的,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在乙方服务费用中罚款,并应同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以有关部门鉴定为准)。
三、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过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章 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如台风、地震等突发事件)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及时进行妥善处理。
二、因大厦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负责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有关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八章 合同更改 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为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盖章后,具有同等效力。
三、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如须续订,应在本合同期满三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或报请行业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 综合门诊部(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目标和原则
乙方是一家全国最大的专业体检和健康管理连锁服务机构,拥有良好的体检环境、资深的医疗专家和先进的医疗设施。为更好地向甲方提供高品质的健康体检和医疗管理服务,促进甲乙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经甲方研究决定,将甲方指定体检人员的健康体检安排在乙方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相互了解、相互信任的基础上,本着公正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须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确定体检日期和人数,并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以电子文本形式提交给乙方,包括体检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或出生日期)、电话、婚否情况、所检套餐类型。
2. 甲方须将健康体检项目、体检须知,在开检前三个工作日内,通知每一位指定体检人员。并组织指定体检人员按约定体检时间、地点进行体检。
3. 甲方有权对体检的医疗质量及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并支付体检费用。
4. 受检者的健康信息属个人隐私,密封的《体检报告》须由本人开启,甲方须妥善保管,并承担信息保密责任。
5. 本着对客户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甲方不能组织有以下人员参加健康体检(乙方不能承担因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1) 各种疾病的急性期患者。
(2) 身患各种慢性疾病,且生活不能自理者。
(3) 各种严重传染性疾病患者。
(4) 精神障碍(精神症)发病期者。
(5) 妇女产后时间短于42天、流产后短于30天者。
(6) 年龄超过80岁及以上,行动部分受限者。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对武汉市内距体检中心5公里以上、体检人数 人以上或体检金额 元/人的团体单位提供车辆接送服务。
2. 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为甲方提供合同所列明的体检服务,并保证质量。
第三条 体检事项约定
1. 体检联系人及体检名单:甲方体检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需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将准确的《指定体检人员名单》,以电子文本形式发送给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
2. 体检人数:本合同约定体检人数为 人。
3. 体检及陪检者不得在体检现场做影响体检的事。
4. 体检项目及价格:
(1) 体检项目按照甲方选定的《健康体检套餐》执行,详见附件一:《健康体检套餐》。
(2) 体检套餐名称、单价及人数:
合同总金额: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5. 主要体检地点:
□ 武汉美年大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汉口综合门诊部(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107号花桥大厦1-3层)□ 武汉美年大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汉阳一博综合门诊部(地址:武汉市汉阳区二桥路19号汉江阳光城1-2层)□ 武汉美年大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武昌中北路综合门诊部(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广泽中心4F)□ 武汉美年大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东湖高新综合门诊部(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关山大道光谷创业园C座3F)
6. 预约体检日期与时间,由甲、乙双方具体协商。周一至周五7:30至12:00,13:00至15:00。周六7:30至12:00体检当天未参加的甲方人员,需本人至少提前两天拨打乙方预约电话(汉口分院027-59336868;汉阳分院027-84656100;武昌分院027-87337729)另行预约体检时间,预约成功后方可入院进行体检。
7. 体检特别项目约定:
(1) 对于就业体检,无论受检者是否自愿,乙方一律不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
(2) 对于非就业体检,受检者本人主动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的,乙方将妥善保存受检者签署的知情同意书,并制发并密封的乙肝项目检测报告。
(3) 若甲方通过非正常途径或手段,知晓上述检验结果,导致指定受检人员向乙方索赔的,乙方不予受理,应由甲方承担指定受检人员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第四条 体检报告事宜
1、 在甲方全部体检完毕的八个工作日内提供《体检报告》。
2、 体检报告形式: □书面报告 □网络报告(□员工自行查询 □单位统一查询)。
3、涉及甲方受检者隐私及知情权等均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仅提供医疗咨询服务。若因甲方受检者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如女性经期所致的妇科项目检查延迟),本人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检,超过10天未进行补检的,乙方视同弃检处理。
第五条 财务结算
1. 结算依据:
(1) 体检款项按 □ 实检人数 □ 合同约定人数 方式结算。
(2) 按合同约定人数方式结算的,乙方对未按约定时间进行体检的甲方指定体检人员,按未体检人数向甲方发放体检项目、价格、数量对等的不记名《体检卡》,甲乙双方体检联系人另行预约体检时间,甲方指定未体检人员凭《体检卡》,在新约定的时间(不超过《体检卡》的有效期)内进行体检。
2. 预付款及结算期限:
甲方应在201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体检款项 %的预付款(预付款金额不得低于 元,预付款比例不得低于全部体检款项的10%)。甲方体检应付款,应在最后一个集中预约专场日起的30日内全部付清。如无集中预约,则以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全部付清。
3. 结算方式:甲方应以银行转帐方式付款,转入以下乙方指定银行帐户:□户 名:武汉美年大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汉口综合门诊部开 户 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竹叶山支行银行帐号 :7381 9101 8260 0076 2开户行行号:同城 216717 异地 302521038193□户 名 :武汉美年大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汉阳一博综合门诊部开 户 行 :建行郭茨口支行银行帐号 :4200 1258 1080 5300 6139开户行行号:856706□户 名:武汉美年大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武昌中北路综合门诊部开 户 行 :兴业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银行帐号:4160 1010 0101 13 36开户行行号:217007清算行号:309521016011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以及可预见的相关经济损失;违约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继续履行;守约方除获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采取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合同签署地人民提起诉讼。
2. 本合同约定的体检价格和内容为商业机密,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保密至合同终止后一年。
3.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签署地为: □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107号花桥大厦
□武汉市汉阳区二桥路19号汉江阳光城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广泽中心4F
□武汉市武昌区关山大道创意大厦C座3F
5. 本合同签署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方:
地 址: 地址:
电 话: 电话: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 期: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预算绩效管理服务”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搞好协作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项目服务委托概况
1.1服务委托日期
本项目服务委托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2 服务规模
乙方为甲方提供包括 年预算绩效管理服务。
1.3技术深度要求
本项目采取“甲方联络员+乙方专家团队”的模式开展,即由甲方安排专人担任项目联络员,负责与乙方具体对接项目有关事项;乙方负责组织专家团队确保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各项具体任务。
年预算绩效管理服务包括:
(1)指导预算绩效目标编制,保证城区项目绩效目标和部门预算绩效编制全部达标;
(2)根据项目行业特点,参考自治区财政厅和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科学合理设立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根据绩效评价操作流程和技术特点,完成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各项工作,包括制定评价工作方案、设计评价流程、实施现场与非现场评价、撰写评价报告、根据评价结论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4)建立财政局认可的与部门预算管理相结合的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
(5)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传、帮、带”,提高城区预算绩效管理经办人员的理论和实务水平;
(7)根据 的考评要求和 的工作安排,选取、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经济社会密切相关的金额 万元以上 个项目实施项目支出绩效重点评价;选取 个部门实施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1.4 工作时间及阶段划分
1.4.1 本项目服务从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在 年 月 日前完成。
1.4.2 本项目工作阶段划分
(1) 年 月- 年 月:建立健全必要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内容包括:部门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暂行办法、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等。
(2) 年 月: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经办人员的专题培训,提高经办人员的理论和业务水平;
(3) 年 月 日前:全程指导城区各业务部门及下属单位填报 年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并汇总编制完成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报市财政局。
(4) 年 月- 月:根据 的要求,研究设立部门 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评价指标体系。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和行业特点,参考自治区财政厅和南宁市财政局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甲方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的研究设计和修订补充,逐步形成符合目标内容、突出绩效特色、细化、量化的绩效指标体系。
(6) 年 月- 月:乙方组织有关专家,深入开展 年绩效再评价工作及 年重点项目跟踪评价工作(工作内容包括:制定评价工作方案;设计评价流程;实施现场与非现场评价;撰写评价报告;根据评价结论提出相关意见建议等)。
① 年 月完成 年 个 万元以上项目进度执行情况的跟踪及评价工作。
② 年 月完成 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各项工作。
③ 年 月完成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各项工作。
3、 年 月:甲乙双方总结 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经验和教训,协商改进 年的工作方式方法。
第二条 甲方向乙方协助提供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甲方自乙方进场工作之日起,负责向乙方及时提供或者协助乙方获得开展 年预算绩效管理服务所需的必要的资料及文件。
第三条 乙方交付的服务成果内容、数量和交付时间: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数量内容要求交付时间
1项目绩效目标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文本各1份指导各部门编报 年项目绩效目标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试 年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各1份设计试点 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
3 年项目支出绩效试点评价报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试点评价报告及归档材料各1份开展 年 个金额 万元以上项目支出绩效再评价试点和 个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试点。
4开展 年 个 万元以上绩效项目的跟踪评价报告及归档材料各1份开展 年 个 万元以上绩效项目的跟踪评价报告。
5 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及归档材料各1份开展 年 个金额 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支出绩效再评价; 个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
第四条 工作进程
4.1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派员进场收集资料。
4.2 乙方在派驻人员进驻现场开展服务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具体服务方案。
4.3 工作结束,乙方交付服务成果,由甲方组织进行服务成果评审,审议通过后,乙方根据审议意见进行修改,并按照合同第三条中约定的时间提交全部服务成果。
第五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办法
5.1本服务合同金额为: (大写)
¥ (小写)。
5.2 乙方派驻人员进驻现场开展服务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0%的合同金额,项目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合同余款。乙方单位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广西智税宝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信银行南宁明秀西路支行
账户: 0010 1300 0059 293
5.3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合同价款后开具合法有效给甲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甲方责任:
6.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协助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力求其完整、准确和及时。
6.1.2 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成果后,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审议。
6.1.3 成果经修改定案后,甲方应向乙方签发可出正式成果的通知书。
6.1.4 协调乙方工作,为乙方人员在现场工作和生活提供方便。
6.1.5 甲方变更委托服务项目、规模、技术深度要求,或因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服务需返工时,双方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
6.1.6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服务工作的,乙方退还甲方已付合同款项,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5%作为终止或解除合同的赔偿金;乙方已开始服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服务费。
6.1.7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服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服务成果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进行索赔。
6.1.8 按照第五条规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6.2 乙方责任:
6.2.1 乙方派驻人员进驻现场开展服务,原则上乙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开展期间须常驻现场,且应保证手机24小时开通。
6.2.2 乙方按国家现行的服务标准、规范进行服务,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服务方式、技术服务时间、技术服务深度等相关要求,并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服务成果。
6.2.3 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研究要点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负责。
6.2.4 乙方应根据甲方需要,派员参与方案的介绍,服务完成后,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服务的技术解释工作。
6.2.5 乙方所编制的服务成果,经专家及有关部门代表评审确认未达深度要求的,乙方有义务进行修改、补充直至达到要求。
第七条 其他
7.1 本服务合同在履行过程发生纠纷,委托方与承接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南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7.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3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行以下无内容。)
甲方:
乙方:
日期:年 月 日
第一章 本合同当事人
第一条
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对其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号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________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 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四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水泵房、消防设施、低压配电设施、避雷设施。
第五条 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沟渠、管道。
第六条 公共绿地、绿化、建筑设施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七条 附属配套建筑、场地和设施的养护和管理:围墙、大门。
第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和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九条 维护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第十条 配合、协助当地机关实施小区的治安防范工作,配备保安值勤、巡视、进行安全监控。
第十一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与住户档案。
第十二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三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享受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
2.监督乙方管理服务工作及实施制度的执行情况。
3.有权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乙方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
4.有权向乙方投诉其管理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并知悉处理结果。
5.向乙方递交物业产权证复印件一份作为备案材料。
6.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文化活动。
7.协助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部门或单位对物业管理遗留的问题。
8.如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填写申请表,缴纳装饰装修保证金,经乙方审查核准后方可施工;完工时, 通知乙方检查有无违章、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乙方检查未发现上述现象,应将保证金返还甲方;若有上述现象, 应要求甲方限期修复或扣除保证金作维修费用。
9.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的颜色、形状和规格),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
(2)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畅?自行车房(棚)等共用场所(地);
(3)占用、损坏或擅自移动供电、供水、供气、通信、排水、排污、消防、监控、路灯等公用设施设备;
(4)违章搭建;
(5)践踏、占用绿地,毁坏绿化,损坏、涂画公共标志和建筑小品;
甲方:
乙方:
本着自愿、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公共照明改造项目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一、合作方式和期限
乙方利用先进的LED系列节能灯产品免费为甲方湘江北尚地下车库进行照明节能改造,负责为甲方安装、调试和运行维护,甲方无需承担产品采购的费用。合同期限为 5 年,从甲方对乙方在湘江北尚地下车库的节能设备验收合格和节能数据测量完毕签字盖章确认之日起本合同生效。
二、付款方式:
乙方将节能灯在甲方项目运行 5 年,甲、乙双方每月按节能利益分配比例为:五年内按三七分配,即甲方30%,乙方70%。具体金额见附表,节能计算分配表。支付时间为每季度结算一次,乙方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向甲方提供本季度费用,甲方在收到乙方后的下一季度首月的5日前将上一季度节能费用以转账方式汇入乙方指定帐户,电价若有调整以电业局当月实际电价计算。
三、节能效益计算:
甲乙双方同时指派专人,对项目双方光源数量、功率进行测量,依据测量结果确定节能率,双方签字确认,依据双方确认的《公共照明灯具测量及替换数量记录确认表》结合最终改造数量计算节能效益。如果甲方的用电状况发生变更,双方可重新确认、签字、执行。
四、设备归属:
合同期限内,照明设备所有权属乙方所有,合同期限届满且甲方付清全部款项后,乙方将照明设施无偿转让甲方。合约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引起的更换,乙方应补足本合同签订时提供的数量。
五、乙方承诺:
1、乙方产品符合国家产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对节有灯实行合同期内免费维修。合同期后的维修,双方另签订保修合同。
2、节能灯发生故障时,乙方保证在得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处理。
3、节能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和节能数据测量完毕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之日为计费起始时间。
4、负责公司产品有关使用方法的咨询、指导。
5、定期派人检查项目的运行情况。
六、甲方承诺:
1、按合同之规定按时付款给乙方,不得无故拖延。
2、甲乙双方在未经对方许可的情况下,任意增减灯具或更换节能灯造成损失的,全部由责任方承担。
3、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弄虚作假,恶意隐瞒合作内容,如一方发生弄虚作假,恶意隐瞒,须承担合同总额50%的违约赔偿金。
4、在任意单方面违背上述协议条款,按有关法律追究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5、合同签字生效后,在项目移交甲方运行之前,如果甲方反悔不履行合同,应按合同规定的预计节能量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乙方为此项目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如设备购置费、运费、安装费、设计费等。
6、由于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而对设备进行实质改动或拆除,影响了本项目的正常运行和节能效益,乙方有权随时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期内的全部应分享款项,若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超过该款项的,甲方应补偿该差额部分。
7、甲方欲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终止费,终止费按下面公式计算:终止费=(乙方按合同规定应分享的全部款项-终止前已分享的款额)100%
八、不可抗力:
如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如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或瘟疫等),遭受事件的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在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由当地部门或者公证机关出示证明,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决定继续履行合同,迟延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因此致使的损失各自承担。
九、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提起诉讼。
十、此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交换营业执照复印件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在友好协商后签署补充协议,所产生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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