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现有设备 台,清单如下: 。 经双方协商,现乙方愿意将此设备交给甲方做维护保养服务,并达成如下维护服务条款:
一、协议期限:本协议的有效期为 年,从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二、协议金额: 年设备维护费人民币 元(大写 )。
三、付款方式:
1、本协议实行先付费后服务的方式,即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应先付 服务费,剩余 服务费在 年 月 日之前支付。
2、补充说明: 。
四、甲方责任:
1、从甲乙双方签订此协议之日起,甲方应免费为乙方解决所签订协议内的所有设备的各种硬件故障(注:如需更换配件,甲方只收取配件费),并免费回答乙方在使用设备过程中提出的问题。
2、在协议履行期间,乙方可打电话向甲方请教有关使用设备的各种问题,甲方积极回答并向乙方提供设备保养的各种预防措施。
3、在协议履行期间,当甲方接到乙方打来的.维护电话时,甲方短时间内如不能在电话里解决故障问题应在 小时内响应上门服务。
4、在协议履行期间,如果乙方的设备始终没有出现故障,甲方每天对乙方设备做例行检查。
5、服务电话:
6、服务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如特殊原因,经双方友好协商,可以例外)。
7、因节假日等特殊原因,甲方在一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上门服务时,甲方应提前对乙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使乙方设备得到正常维护。
五、乙方责任:
1、乙方在确认设备出现故障需要维护时,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并说明设备的故障情况,给甲方维护人员提供维护现场,积极配合甲方维护人员使其尽快排除故障,使设备正常工作。
2、由于乙方未能友好地配合甲方给维护带来不便,致使维护工作不能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六、补充条款: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或签名并付清本期维修服务费后立即生效,到协议期满时自然终止并失效,每份协议均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应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签字(盖章):
维修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支持、互利互助的原则,经协商特制定如下车辆定点修理协议:
一、甲方责任:
1、优先安排修理乙方车辆,并提供节假日、夜间加班抢修服务。
2、必要时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市区内上门抢修、免费拖车服务,市区外拖车协商计费。
3、定期免费为乙方提供车辆安全检查(每季或根据乙方需要),在修车辆免费洗车、吸尘服务。
4、经乙方委托,代办车辆行驶证年审:营运证年审、季审、技术评定等业务:代缴规定的税收和费用:办理车辆保险的购买及肇事车辆索赔。
5、在修车如需更换500元以上的贵重零件,甲方要事先征得乙方主办人员同意方可更换。
6、为乙方设立车辆修理和技术档案,提供技术咨询,为乙方安排保养计划,使乙方车辆按时保养,以免失保,影响车辆的素质和完好率。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将所属车辆共另附上所属车辆登记表。
2、为甲方提供完备的办理车辆年审、季审、二保等证明证件手续。
3、为处理旺、淡季关系,便于甲方安排生产,乙方如无特殊情况,按甲方计划将车辆送甲方保养和维修。
三、验收标准。
按国家和市交委车辆修竣验收标准,特殊情况双方另外协商。乙方需派一名专职人员负责车辆交接和验收把关工作。
四、收费标准。
以市交委及市物价局核准的规定标准收费,或双方协商价格收费。
五、结算方式。
凭乙方指定司机或者负责人签字认可的维修凭证,以现金或银行转帐形式每 结算一次。
六、质量处理。
竣工出厂的车辆乙方在合理使用的情况下在保修期内(发动机大修10000公里或三个月:中修3000公里或一个月,二保为20__公里或10天:小修为500公里或5天)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给予返修。属乙方使用操作造成损坏,由乙方负责,并由双方在平等互谅的情况下进行友好协商。
甲方厂长质量投诉电话:
七、其它约定条款: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自 日起至年月生效。
甲方:
乙方:
维修协议
/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视为甲方彻底违约,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借款金额20%的违约金;
第二项抵押事项
第四条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抵押物事项
1.汽车种类及牌号:_______________
2.车架号:_______________
3.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间,乙方无偿使用该车辆,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2.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
第七条抵押物的处置
1.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2.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同时签署《逾期变卖委托书》。
第抵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5.借款人卷入或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6.借款人变更住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未在5日内及时通知的。
第三项其它规定
第九条费用的承担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
2.有关抵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其余在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